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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地质调查院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财务处 | 作者:财务处 | 时间:2016-02-29 15:37:12 | 人气: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是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质调查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92号)设立的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省地质调查中心、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地质资料信息中心3个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全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三)组织实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四)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与专项防治。

  (五)承担省地勘基金项目管理中的具体工作和省政府出资勘查项目探矿权管理的初审工作。

  (六)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管理。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按照“全面对接国土资源业务,全面服务国土资源事业,为陕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五个转变,形成以找矿突破为主要目标,用“大地质”支撑“大国土”,基础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工作全面发展的总格局,为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个陕西”建设迈上更高水平,做出新的贡献。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全省找矿突破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继续全力做好全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的各项工作。

  (三)强力推进“大地质”支撑“大国土”,做好城市地质、工程地质、水工环地质工作。

  (四)做好地质灾害的值守、应急调查、气象预报预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继续做好全省地下水动态监测,特别是做好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地下水动态监测,做好渭北岩溶水动态监测,为当地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提供依据。

  (六)开展广泛调查研究,强化内部管理,集思广益,解决我院组建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七)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查摆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院的作风建设,努力维护和发展好地调院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地调院实有人数473人。包括5个机关处室及省地质调查中心、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地质资料信息中心三个直属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省地调院收入预算为1186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4536.27万元,事业收入预算1480.7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5848.59万元,全部为未完地质项目的结转资金;支出预算1186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2.47万元,项目支出8943.09万元。项目支出全部为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支出,主要用于租赁办公用房、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及应急地质调查专项工作。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我院坚持从紧从严控制各项支出,2016年对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进一步压减,我院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计95.48万元,和2015年预算相比减少了15万元,减少比率为13%,主要是压减了公务接待费用。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

  2016年1月19日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