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地调院党发〔2018〕31号
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
为贯彻落实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纪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全院党员干部要结合“以案促改”工作,认真贯彻党章和党规党纪,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节日期间严格执行以下要求:严禁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借用车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抵制不良风气。
二、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守职尽责。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要把抓好节日纠风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为推进我院转型发展和落实“追赶超越”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三、加强组织,强化监督。院党委将安排监督处在
“端午”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五一”、“端午”
附件:纠正节日“四风”工作情况统计表
中共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委员会
2018年 6 月11日
抄送:纪检组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