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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监督处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来源: 监督处  作者: 邓春媛  时间: 2018-12-25

  12月21日下午,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监督处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题知识讲座。院监督处副处长刘江主持了本次讲座,监督处法律咨询服务中心邓春媛对《土壤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专题报告解读。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讲座,共同探讨了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

  本次讲座重点围绕2018年8月31日颁布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共七章、九十九条的内容展开了学习。针对当前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突出等问题,《土壤污染防治法》重点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规划与监测、预防与保护、风险管控与修复、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五个部分进行了规制。讲座从法律发展史的角度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进程进行了脉络梳理,分析了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行为责任及土地使用权人的状态责任,强调了土壤污染防治标准、调查、监测和规划制度中的重要规定,分专章重点介绍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并对污染防治资金保障的创新机制、第三方土壤环境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亮点解读。最后通过介绍三个典型案例进一步厘清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主体法律责任,深入剖析了案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重要法律规定。

  在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对土壤修复项目技术领域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明确了农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其相关规定之下的技术应用与重点难点,并对协调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之间的关系发表了意见建议。